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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塑”应有全球方案

2020-12-31 18:13:04 来源:互联网 阅读:-

过去20多年,中国一度成为发达国家的“垃圾倾倒场”,从制造管道的硬质PVC到制成塑料袋的轻质聚乙烯,大量进口的塑料废物逐渐吞噬着中国。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的数据,自1992年以来,中国吸收了全球超过45%的塑料废物;仅2016年,中国的塑料垃圾进口量就超过700万吨。


鉴于洋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18年1月,中国发布洋垃圾禁令,开始禁止进口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以及纺织废料、钒渣等4类、24种固体废物。


在中国叫停洋垃圾后,西方国家曾寻求把大量垃圾转嫁到其它国家,比如,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绿色和平组织的一份报告指出,2018年上半年,美国出口至马来西亚的塑料垃圾数量较一年前增加了一倍多,总量达83万吨。


然而,发达国家的这一举动很快引发了东南亚国家的不满,这些国家均明确表态,决不当世界的“垃圾场”,并纷纷效仿中国实施“洋垃圾”禁令。


2018年7月,越南政府宣布停止发放新的垃圾进口许可;2018年10月,泰国政府宣布2021年前将禁止进口塑料废物;几乎同时,马来西亚政府也表示将禁止进口所有不可循环再造的固体废物;2019年4月,印尼驻欧洲的领馆人员表示已立法停止进口来自西方国家的特定塑料垃圾。


随后,在2019年5月10日,《巴塞尔公约》修订案得以通过,规定从2021年1月开始,向公约缔约国出口废塑料的企业,必须事先获得进口国监管机构的许可。


无论是发展中国家单方面的禁令,还是《巴塞尔公约》修订案的通过,这些变化都可以证明发达国家越境转移、出口“洋垃圾”,是一种典型的以邻为壑的做法,本质上并不能解决垃圾问题。正如英国环境大臣迈克尔·戈夫所说,长期的解决办法是“停止将我们的垃圾离岸化”。在此背景下,各国纷纷呼吁提出塑料污染治理的全球方案。


2018年12月,欧盟委员会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宣布成立塑料闭环联盟,联盟的成员将涵盖整个塑料价值产业链,并致力于提升欧洲塑料循环的经济性和质量。联盟要求到2025年,欧盟市场上的新产品中至少有1000万吨的再生塑料。


紧随欧盟,加拿大希望增加循环利用的比例。2018年6月,在七国集团环境、能源和海洋部长会议上,作为轮值主席国的加拿大推动与会各国就塑料重复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污染达成共识,许诺到2040年七国的所有塑料垃圾都能够被回收、焚烧发电或者是二次使用。


日本也出台了相关对策。2019年5月,日本制定《塑料资源循环战略》,提出到2030年,通过各阶层国民的联合协作,实现六成的塑料容器包装能够再使用或再循环;到2035年,对难以再使用或再利用的塑料垃圾,实现100%的能源回收。


2020年8月25日,美国正式推出《美国塑料公约》,提出到2025年,所有塑料包装都将100%可重复使用,可回收或可堆肥;塑料包装中可回收成分或以负责任方式获取的生物基成分的平均比例达到30%。


中国作为塑料再生利用大国,势必也要做好回收与再生利用的良性循环。一方面,建立国家塑料循环管理体系,完善塑料废弃物管理系统;另一方面,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升级,从生产和设计端考虑添加再生塑料具体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塑料再生产业在回收利用总量、技术装备革新、产品应用范围、公众认知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一批优秀的再生企业借助先进的技术脱颖而出,在各自的细分领域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例如,名赫环保旗下再生业务线,通过固体可燃废弃物处理再生的核心技术,把经过简单分选的塑料类可燃垃圾,与农业秸秆等纤维类垃圾有机结合,经过系统加工,制成性能卓越的“塑筋”托盘、周转箱、建筑模板等工业产品,应用于物流、建筑、市政等领域,实现了对废弃塑料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显然,经历了中国等国家政策大变革后,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开始重新思考如何使塑料保持尽可能高的利用价值,并且不污染我们的海洋、河流和陆地。这意味着我们要着眼于整个价值链,通过政府立法、企业创新来改变生产、使用和处理模式,从而形成各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全球固废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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